投顾业务简介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12日颁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
---|
投顾行为禁止 |
1、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忠实客户利益,不得为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证券投资顾问人员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害客户利益;不得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客户利益;不得代客户作出投资决策; 2、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3、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知悉客户作出具体投资决策计划的,不得向他人泄露该客户的投资决策计划信息; 4、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应当以公司账户收取。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5、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6、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应当遵守《广告法》和证券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广告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7、证券投资顾问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 |
---|
服务内容简介 |
国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采取公司投资顾问部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营业部证券投资顾问组成服务团队的形式, 向签约客户提供专属团队服务。依托公司强大的研究团队,整合公司的咨询与服务资源,高效务实。 服务产品立足实战,把握市场脉搏,为签约客户提供明确的投资建议。服务渠道畅通快捷,投资建议盘中及时传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