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投资者交易佣金收费标准公示
一、证券品种:沪深京A股(含存托凭证)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5元。 交易过户费 A股按成交金额的0.01‰双边收取, 存托凭证按成交金额0.02‰双边收取。 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含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业务监管费;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含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业务监管费(暂免)。 二、证券品种:沪深优先股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5元。 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含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业务监管费。 三、证券品种:沪深B股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上海 深圳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1美元。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5港元。 结算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边收取,每笔最高50美元。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边收取,每笔最高500港元。 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含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业务监管费。 四、证券品种:港股通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5元。 交易征费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027‰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001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交易费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056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股份交收费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0.042‰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证券组合费 每个自然日日终证券持有市值(港币)分段收取,费率如下: 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港币)的1‰双边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港币按一元计),港股通ETF免收。 五、证券品种:全国股转挂牌公司股份、退市板块股份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股转挂牌 退市A股 退市B股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5元。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5元。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1美元。 交易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边收取。 - - 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注:全国股转挂牌公司股票交易佣金含交易(转让)经手费、结算费,退市公司A类股份佣金含交易(转让)经手费;退市公司B类股份佣金含交易(转让)经手费、结算费。 六、证券品种:基金(封闭式基金、LOF、ETF、公募REITs)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边收取,起点5元。 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含证券交易经手费。 七、证券品种:债券(公司债、企业债、可交换公司债、私募债等)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上海 深圳 北京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2‰双边收取,起点1元。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2‰双边收取。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2‰双边收取。 结算费 - 按清算金额的 0.015‰双边收取(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私募债券、政策性金融债、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暂免)。 按清算金额的 0.015‰双边收取(公司债、企业债暂免)。 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佣金含证券交易经手费。根据《中国结算关于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暂免收取部分债券登记结算费用。 八、证券品种:沪深可转债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上海 深圳 交易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2‰双边收取,起点为1元。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1‰双边收取。 九、证券品种: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交易佣金 1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01‰收取; 十、证券品种:ETF期权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交易佣金 不高于15元/每张合约。 声明: 1、本公示为截至当前时刻的收费标准,若后续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登记公司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变化,国元证券将相应对上述佣金标准进行调整并重新公示调整后的内容。 2、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业务监管费、交易过户费、结算费及证券交易印花税为代收项目,收费标准以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示为准。更多可能涉及的收费项目请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服务支持-收费标准”(http://www.chinaclear.cn/zdjs/fbzyls/service_tlist.shtml)进行查看。 3、不同客户在收费上存在差异,请客户具体咨询分支机构业务人员。 国元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8。 特此公示!
低于500(含)亿元,年费率0.08‰;
500至2500(含)亿元,年费率0.07‰;
2500至5000(含)亿元,年费率0.06‰;
5000至7500(含)亿元,年费率0.05‰;
7500至10000(含)亿元,年费率0.04‰;
10000亿元以上,年费率0.03‰。
2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02‰收取;
3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03‰收取;
4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04‰收取;
7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05‰收取;
14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1‰收取;
28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2‰收取;
91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3‰收取;
182天期回购按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3‰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