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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财富分红派息及融券客户权益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 2021-05-26信息来源:

东方财富(300059)拟向全体股东派发权益,每10股派现金股利0.6(含税),每10股转增2股。股权登记日2021-05-26,现金红利发放日2021-05-27,红股送配交易起始日为2021-05-27(具体详情请查阅上市公司或基金公告,并以其公告内容为准)。

根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第五十“甲方(即客户,下同)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分配投资收益、向证券持有人配售或者无偿派发证券、发行证券持有人有优先认购权的证券的,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补偿。”等条款的约定,客户在股权登记日仍持有以上股票融券合约的,应就上述权益对我公司进行补偿。合同约定的补偿方式为:“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乙方在权益登记日,按税前派发金额直接从甲方信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补偿金额,不足部分计增甲方负债。”“证券发行人派发红股的,乙方在除权日相应增加甲方信用账户融券负债数量,甲方了结合约时一并补偿。

特此公告。

    300059.SZ-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pdf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