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

时间: 2017-07-01 21:49:38 信息来源:

尊敬的投资者: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的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请广大投资者积极了解学习适当性管理办法。
    我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
    1、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司将启用新版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投资者首次办理业务、开通新权限、购买场外产品等须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选择适合的产品或服务。投资者因长期未进行风险测评可能导致风险测评结果失效的或未做风险测评的,为不影响交易,请及时通过我司交易端或营业部现场进行风险测评更新。
    我司向广大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系以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基础,若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均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我司。我司建议广大投资者审慎评判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认真填写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作出审慎的投资判断。
    2、我司根据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测评结果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五类,由低到高分别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我司根据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评估因素将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划分为五类,由低到高分别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匹配原则为:按照风险等级覆盖原则,高风险等级的投资者可以购买低风险等级产品或服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拟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不匹配的,须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方可进行交易。
    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经测评为保守型且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守型且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的自然人,将被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仅能购买低风险的产品或接受低风险的服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支持与配合!
    如有疑问,您可咨询我司营业部或95578客服热线。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