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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融资融券合约自助展期功能及调整展期条件等事项的公告

时间: 2016-07-18信息来源:

尊敬的客户:

为规范融资融券合约展期业务办理,简化业务流程,我公司对融资融券合约展期条件进行了调整,并于2016718日启用融资融券合约自助展期功能,现将自助申请合约展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7*24小时(如遇测试演练等原因除外)

二、申请渠道:通过国元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国元领航”提交申请,手机移动终端提交申请另行通知。

三、展期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时,客户可自助提交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申请:

(一) 提交展期申请时,信用账户维保比例不得低于140%

(二)申请日距离合约到期日的天数不超过20个自然日,自然日以000分界。

(三)提交展期申请时,信用账户维保比例低于180%的,持有单一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80%

(四)信用账户在申请日近6个月内未发生过强平、近3个月内未发生追保的。

(五)申请展期时,信用账户有足额结息资金供清算时扣划,否则资金不足部分将新增为融资负债并计收利息。

(六)合约展期申请经国元证券审批批准后执行,合约展期期限每次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