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600016)拟进行收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0.61元。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3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6日。
中国石油(601857)拟进行收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0.02486元。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7日,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8日。
根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第五十五条“甲方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证券发行人派发的红利、红股、权证等资产归乙方所有”等条款的约定,客户在权益登记日仍持有“民生银行”或“中国石油”融券合约的,应就上述权益对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所派现金红利。补偿方式为:按所派现金红利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中扣收。扣收不足部分计入客户对我公司的债务,并按合同约定计收利息。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