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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卖方有哪些风险?

时间: 2016-05-16信息来源: 上交所期权之家

上次,我们知晓了期权买方的四个风险点:价值归零风险、高溢价风险、流动性风险和行权交割风险。对于期权的卖方,又面临怎样的风险呢?

第一个风险点就在于保证金风险,因为期权的卖方承担义务,是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如果大家有做过期货,一定有经验,日常是需要盯市的。万一保证金不够将会遭到强行平仓。所以,保证金风险是卖方第一风险,是卖方必须去关注的。

第二个是巨额亏损风险,当期权的卖方一直没有平仓,而是持有到期时,举个例子,某投资者卖出了一份认购期权,行权价是100元,当股价到期涨到了150元,那么作为他亏损是多少?亏损50元。为什么?因为该投资者是期权的卖方,对手方(买方)行权,以100元把150元的股票买进来,那你就有义务以100元的价格把市值150元的股票卖给对方,所以亏了50元,当标的到期价格越高,该投资者亏的越多,这就是巨额亏损风险的刻画。事实上,对于期权的卖方,如果能建立止损思维,触及心理止损线就提前平仓,是可以一定程度避免巨额亏损风险的。

第三个是流动性风险,同买方一样,也是指的是期权合约可能面临没有对手方而无法平仓的风险。

最后一个是行权交割风险。对卖方来说,存在一个交割违约风险。在买方在T日行权完了以后,卖方需要在T+1日把资金或者标的证券交割给买方,那么如果他忘记了或没有做,那就构成了违约。违约后一方面在影响个人诚信记录,另一方面是还面临这违约金的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