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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投资——谨慎的风险控制

时间: 2016-04-06信息来源: 上交所期权之家

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可以对冲期货和现货交易中产生的巨大风险。但是,期权交易本身也存在风险,所以要认清期权交易风险,并做好风险控制。

(一)价格变动风险

1)买入认购期权,买方的收益会随着标的物价格的上涨而增加。但是如果标的物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跌,则无论是放弃还是低价转让认购期权,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当然还包括权利金投资可能的盈利。买入认沽期权,买方的收益会随着标的物价格的下跌而获利,但如果到期日(或执行日)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格,则无论是放弃还是低价转让认沽期权,其最大损失也是权利金部分。

2)卖出认购期权而没有相应的标的物多头,一旦标的物价格高于期权的执行价格,投资者将损失市场价格与执行价格之差高于权利金部分;反之,卖出认沽期权,一旦标的物价格低于期权的执行价格,投资者将损失执行价格与市场价格之差高于权利金部分。

3)卖出认购期权而拥有标的物的多头,所承担的风险是其标的物头寸由于价格下降而产生的风险减去应收到的权利金部分;反之,卖出认沽期权,所承担的风险是其标的物头寸由于价格上升而产生的风险减去应收到的权利金部分;

4)作为卖出认购期权获得权利金的代价,其放弃了潜在的由于相应标的物的价格上涨高于执行价格的盈利(此时期权将被执行或到期);反之,卖出认沽期权,其放弃了潜在的由于相应标的物的价格下降低于执行价格的盈利(此时期权将被执行或到期)。

(二)  投机风险

对于期权卖方来说,如果投资者对价格变动方向预测失误,且价格越往预测的相反方向变动,其损失就越大。

(三)  对冲风险

交易机制的设计为买卖者提供了一个买卖期权,并且有竞争性和联系性的市场。虽然每个交易所都要为保障期权交易流动性而设计相关制度,但是投资者必须认识到,没有任何规则可以保证在某一特定时间、地点的条件下,某一特定的期权合约能够被对冲。

(四)  权利执行风险

如果期权对应的是实物商品,还需要支付所有的成本和承担拥有实物的全部风险。在期权过期或期权卖出者收到期权买入者执行期权通知书之前,期权卖出者不能终止其义务。由于现货及期货市场的涨跌停或缺乏流动性等原因。客户有可能执行其权利,但却无法对冲其现货与期货头寸。

   由于衍生品的复杂性,其风险分析也存在着一定的复杂性,往往一些看似无关的市场波动,会通过衍生品与标的物之间以及市场参与者之间复杂的、隐蔽的联系传动起来,导致最终对投资者的资产产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