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包括资金保证金和证券保证金,用于担保日常结算以及期权合约的履行。为了提高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期权交易建立了组合策略保证金制度,以减少保证金的占用。
保证金采取分级收取方式,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收取,中国结算向结算参与人收取,前者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后者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保证金采取开仓时检查、日终时收取的管理模式。投资者在日中进行卖出开仓时,期权经营机构进行客户保证金进行前端检查,在客户保证金余额满足开仓保证金要求的情况下,接受客户的卖出开仓委托,否则,不得接受客户的卖出开仓委托。日终,期权经营机构按照当日结算价,向客户计收维持保证金。中国结算向结算参与人收取的保证金,同样也实行开仓时检查、日终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