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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时间: 2015-07-10 信息来源: 董事会办公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7 月 7日-9日,公司收到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集团”)、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安粮集团”)、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高新”)等国有股东通知。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在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元集团、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安粮集团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上述通知下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国元集团、安粮集团、皖维高新拟通过合法合规的形式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国元集团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国元证券经营工作,充分发挥国元控股金融平台的优势,通过业务协同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国元证券经营业绩,提高市场竞争力,以最好的成绩回报投资者。
四、本公司将继续协调包括控股股东在内的各方采取一切积极措施维护股价稳定,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感谢全体投资者对本公司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