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添利质押方式调整相关事宜的公告
时间: 2013-11-27 04:11:04 信息来源: 资金计划部
尊敬的投资者:
接上交所通知,要求公司根据《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以下简称《业务办法》)相关规定将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以下简称“报价回购”)从原来的明细质押登记方式更改为共有质权方式。根据上交所要求,我公司对元添利相关事宜做如下调整:
一、根据《业务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将公司元添利质押关系调整为“质押专用账户中的证券作为担保国元证券报价回购业务的履约担保质押券。全部质押券设定的质权由国元证券所有报价回购未到期以及购回交易未完成资金划付的客户共同享有,客户所享有的质权不对应具体质押券品种,客户不得单独就质押券主张行使质权,质押券处置所得由所有客户按债权比例公平受偿”。
二、根据《业务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将投资者查询元添利相关信息修改为“投资者可向国元证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报价回购相关信息,可查询的信息包括证券公司质押券所折算的标准券总量、该客户未到期报价回购总量、证券公司未到期报价回购总量。”我公司不再提供元添利明细质押查询。
三、根据上交所对报价回购业务规则的调整,对公司元添利《业务知晓声明》、《风险揭示书》、《客户协议》进行相应修订。
四、上述业务事项调整自2013年11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