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公告

关于提请客户补充更新账户信息的公告

时间: 2010-08-03 04:08:15 信息来源: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令[2007]第2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如果您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您在三个月内,携带最新有效证件到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账户信息更新手续。
  二、自2010年10月1日起,我公司将对未在期限内完成更新手续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账户将逐步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证券买入等措施,直至客户到营业部办理留存身份证件资料的更新手续。
  由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客户,请关注您的有效证件的使用期限,如留存证件已过期,请及时携带有效证件到开户营业部办理更新手续。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我公司对因此而给您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您可以登陆我公司网站:www.gyzq.com.cn了解详情,也可致电开户营业部或公司客服热线95578咨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