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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博弈角度看基金的决策制度

时间: 2003-02-11信息来源: 网上经纪业务部

一、博弈角度看02第四季度投资策略 基金第三、四季度的投资组合显示,多数基金在减仓时机选择上出现重大失误。第三季度投资组合显示,基金的平均仓位为62.29%,这一数字较第二季度末的64.31%仅下降了两个百分点,再考虑到股票市场在第三季度的缩水、基金久富等新基金的加入,基金甚至还加大了对股票的投资力度。据统计,有15只基金的股票绝对市值甚至还有所增加。这表明,在市场处相对高位时,基金未能及时减轻仓位。与此同时,第四季度投资组合却显示,在市场大幅下跌的过程中,基金开始大幅减仓。到去年12月底,基金平均仓位降至53.11%,较第三季度减少了9个百分点。引人关注的是,这一持仓水平与去年第一季度末的50.07%相差较小,但从市场点位来看,去年12月底的上证综合指数较3月底已低了250点左右。因此,基金在1400点位置左右可能仍然比较看空市场。 上述操作表明,从去年下半年的整体操作看,基金较明显地存在高吸低抛现象。特别是在第二季度末出现操作失误时,在第三季度没有及时纠正,却选择了第四季度才明显减仓,出现了基金整体性的投资决策错误。下面我们从搏弈的角度作一简析: 博弈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海盗分宝石是如囚徒困境的一个博弈经典案件。 案例:5个海盗抢到了100颗宝石,每一颗都是一样的大小和价值连城。 他们决定这么分: 1.抽签决定自己的号码(1,2,3,4,5)。 2.由1号提出分配方案,然后5人进行表决,当且仅当半数和超过半数的人同意时,按照他的提案进行分配,否则将被扔入大海喂鲨鱼。 3.如果1号死后,再由2号提出分配方案,然后剩余4人进行表决,当且仅当超过半数的人同意时,按照他的提案进行分配,否则将被扔入大海喂鲨鱼。 4.以次类推…… 前提条件: 每个海盗都是很聪明的人,都能很理智地判断得失,从而做出选择。 问题: 第一个海盗提出怎样的分配方案才能够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如何正确地分配宝石就涉及到博弈中最重要的理念--纳什均衡。简单地说,就是在一个策略组合中,所有的参与者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当其他人不改变策略时,他的策略是最好的。 根据规则,假设只留下4、5号,4号提出100:0方案,表决时4号通过占一半,5号不能拒绝,所以,当只有3、4、5号时,如3号提出99:0:1方案表决时,3、5号必定通过。也就是说,当只有2、3、4、5号时,如2号提出98:0:0:2方案里分给5号2颗,则5号通过,3号肯定不会通过,4号不起作用,因为通过率已占半数。综上所述,如1号被淘汰,则3、4号一颗也得不到,所以1号方案是98:0:1:1:0。 2002年第四季度的股市博弈: 为什么看空后市 2002年的走势基本是2001年深幅下跌行情的延续,国有股流通、入世、投资理念的转变,尤其第四季度市盈率较低的新股(如中信、皖通)发行政策,加速股市价格结构的调整,使基金公司纷纷悲观看空后市。 前提条件:基金公司在2002年第四季度看空后市,且都是理性的投资者。 问题:基金公司采取什么样的策略能够使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如果此时基金公司都不卖,坚持持仓,股票一定抗跌,大家市场损失都不会太大,都有好处,从搏弈角度分析,我们知道既使是攻守联盟也是坚持不住的,因为先下手为强。所以有基金公司一定会卖,那么其他的基金公司相应就会有三种对策: 1.增仓护盘:会扩大自己的损失; 2.观望:别人减仓止损出局,自己将继续承受损失;  3.卖出:卖盘多、接盘少,大盘连续性恐慌下跌,较少受损。 我们看到,只要有基金公司想卖出的,则其余参与者无论采取何种策略一定要遭到损失。所以在此时股票市场的博弈结构中,基金公司最佳策略也只能是选择卖出。 二、基金决策制度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基金会出现整体性的错误呢?当然原因很复杂。我们想阐述其中最重要的一点。 这显然不是个别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原因,因为这都是基金业的整体决策失误。板子该打谁呢?从近期基金公司又频繁换将的现象,可以得出这应是基金经理的错,频繁换将又能解决目前的困境吗? 羊年伊始,基金经理又面临调整的高峰期。2003年以来,已有嘉实、大成、国泰、博时等4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8只基金先后宣布调整经理。统计表明,基金管理公司频频换将的效果难如人意。换将的二级市场效果带来的不是正收益,而是负收益。市场无疑否定了这种频繁换将的做法。这种病急乱投医的做法显然这不是解决目前基金困境的有效方法。 我们知道中国基金投资一直实行的是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从法律角度分析,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策,基金经理为经授权的委托执行者,它们之间应是一种再代理关系。从以上搏弈分析,可以看出在“看空后市”的前提条件下,基金经理的采取的策略是对的,只能卖出。而关键的前提条件“大势研判”则应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所以主要责任不应是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另外,资本因素影响力似乎不大,这是由于现有的基金公司一般是股权均衡体制,控制权是相对的。 综合以上分析,最关键的原因可能在于现存的投资决策制度存在着内在的不可克服的缺点,也就是公司决策层、基金经理和研究力量三者的权责利不清晰。只有积极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在法律法规的层次上给予明确的界定,才可能有效解决基金投资决策屡屡失误的现象。